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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賀Y太....在H漫上看到這名字~
若是完全不知道其獵奇作風就翻來看.......會受重傷的...........首先,本人第一次接觸Y太的作品~

是因為下到了假檔!!!XD

想說沒差~都是H漫嘛~就快樂地開始閱讀........

15秒後....這本H漫已經不在我電腦裡了€

我的心情也糟到吃不下飯......差點吐在自己螢幕上.......身心嚴重受創~

Y太的作風?嗯......肢解.內臟露出.有洞就插(?).....簡單的說就是獵奇啦~

不清楚何謂獵奇的......請自己去查google~

用點例子來說好了~

狩獵山豬--->狩獵少女 烹調食材--->烹調人肉

對我來說~人類出於娛樂的心對待其他生物的方式~

反過來對待人類~這就算獵奇.....也就是不把人當人看~

當一個人類完全掌握了另一個人類的生死時~

原本與自己站在同等地位的存在~

現在成為比自己還下等的東西~

那種優越感.快感~沒有實際做過是不會了解的吧........

接著~經過隨便的查證~發現的確有些人非常喜愛這類作品.......

我能說什麼呢?這就是人類呀~

有人問:跨越極致的恐懼後~等著你的是什麼?

回答:是死亡吧?

有人回:不~是極致的高潮........

莫名其妙?!!!不......這是為了活下去的手段~

當你的心快承受不住.快要崩壞時.........

你的大腦能做的是什麼?為了防止崩壞~為了逃避死亡~

把痛苦轉為愉悅.......就是這樣的關係了~

當人們第一次看到這樣的漫畫.這樣的畫面時~

都會受到極大的衝擊......心臟像是一瞬間被掏空般的痛苦~

但之後呢???

有人立刻閉眼逃開~

有人則是目不轉睛地迎接高潮....從此只有這樣的東西能讓他(她)興奮~

所以沉侵於獵奇之人~只會更加獵奇......

當然~也有可能有那種類似於搜集家的人這樣說~

這是很特別的作品~所以我很喜歡~我要收起來~~~

這類人......就算了~對我而言就只是無聊的傢伙罷了~

就好像在跟大家說~我有特別的東西~所以我也是特別的!!!

.......真無聊~回到主題~

我實在無法去接受看這種作品而會興奮的人.........

有這種人的存在~會讓我自己身為人的尊嚴蕩然無存.......

所以我認定這些存在為{世界的惡意}~比人類更高層次的存在~

那作者呢?我是如何定義作者的???

第二次接觸Y太的作品~契機是在ptt看到的文章~

講述日本幾十年前發生的事件~女子高生監禁殺人~

然後有位作者將過程都畫成漫畫~讓我十分有興趣~

跟學長借來看後~發現這位作者原來就是當時重創我的王八蛋........

抱著隨時可能吐出來的心情~看完了Y太的所有作品(包括當時15秒砍的)

比較沒有感覺了~為什麼???絕對不是我變成獵奇愛好者~

我依舊根本不覺得興奮~但把所有故事當作{現實事件}來看~

我受的衝擊就沒那麼大了~什麼意思?

意思是我當初是抱著看一般H漫的心態~所以大受打擊!!!

現在則是抱著在看現實中發生的事~所以沒特別痛苦~

也就是說我真正為之難過的是漫畫裡的角色~而不是現實中的人~

呵呵~要我為現實中的人難過~那我早就變的跟仙水一樣了~

人家還有樹可以依靠~我可沒有呀~

所以呢?我最想了解的~是作者的心態~

在漫畫中~身為加害者的那一方~完全沒有罪惡的意識存在~

這是我所看到的~一個人{理所當然}地將另一個人給肢解.強暴.啃食~

作者的心態是什麼?我不是無恥無聊的衛道人士~

不會說他傷風敗俗之類毫無意義的語言~

我想知道的是~這是否就是作者所看到的{現實}?

這句話的對象是日本這樣的社會我才這麼問~

就我看來~真的很病態......那樣的社會~

是什麼樣的生活環境~能讓20幾歲的年輕人寫出那樣黑暗的作品?

啊!我說的是乙一~GOTH斷掌事件~不過該作品的黑暗卻讓我覺得舒服.......

如果這樣叫變態的話......那我的確是變態~

但我不喜歡屍體.肉塊.以及痛苦的悲鳴聲~

離題了~作者本身的存在是非常寶貴的~

不然我怎麼有機會見識到這種事物的存在?

所以作者是基於什麼原因來話這樣的漫畫~我就不去深究~

但我個人的希望是~作者是要讓世人知道你所存在的世界中有這樣的存在~

知道這樣的存在不是只在漫畫中~而在你我的身邊~我們身處的世界~

這樣一講又讓我想起了這一輩子看過最令我不悅的一部電影~

索多瑪的120天.......這部電影深深讓我體會到~

越是先進進步的國家~其內部的黑暗更是深邃到無法想像~

如果說Y太的作品帶給我的是顯性的創傷~

那索多瑪這部電影給我的是隱性的創傷~

個人認為隱性的創傷所帶來的後遺症遠比顯性的要大~

這部電影有助於了解歐美國家的黑暗面~

真的嗎?我看完這部電影時.....第一個念頭是~

所以咧?這電影到底是要告訴我們什麼東西?????????

最後得到的結論就是~告訴我們這個世界的惡意~就只是這樣~

該導演的下場也就是被人殺害~

人類揭發人類最醜惡的一面時~當然不會為其他人類所接受~

這部電影絕對不希望你看過~也不希望你去看~

但Y太的真現代獵奇我是覺得一定要看~因為是真實事件~

其他的就免了~對身心都不好~

來到我們的社會~台灣呢?會變成這樣嗎???

是不會跟日本一樣~但這樣的事件會一直發生~

最快5年後吧~這是我最悲觀的預測~

怎麼那麼快???首先是現在資訊的發達~

取得資訊對小孩而言不再是難事~

再者是A片.......說真的~性教育再不教得實用點~

一堆年輕人就從A片裡學~

白癡的大人就只會叫小朋友不要看.別去看!!!

卻又不去教導孩子怎樣才是正確的~

等到出了事~為了逃避責任~把一切罪過都推到ACG上來~

什麼叫雜碎?這樣的家長就叫雜碎~

弄出來的孩子長大後就成為人渣~

看了日本的女子高生監禁殺人事件~

我發現犯人們全都沒有正常和諧的家庭~不是單親就是離婚~

這也是我為何認為台灣最晚5年後會開始出現類似事件~

因為現在單親家庭越來越多~多到讓我害怕~

條件越來越齊全了~就差第一件爆發轟動全台~

接著許多的模仿犯出現~再接下去成為家常便飯~

就跟現在的日本一樣~但是台灣比較不會出現所謂的全體共犯結構~

這是我認為台灣人比較可愛的地方~

不過5年後我就不敢保證了.......真是悲哀呀~

最後要講的~也是我最想講的~

當年犯罪的少年們~很多都放出來了~

有的繼續犯案又被抓回去關~

重點是什麼?他們幹了這樣的事~卻只關了幾年就出來~

14歲以下殺人強姦都不會有事~

18歲以前殺人強暴只要關幾年就可以出來~

就是這麼簡單~我真是虛度光陰呀.........

日本那邊將刑法適用年齡調低到幾歲我不記得了~

不過台灣還是18歲~所以把握時間!!!!不要虛度光陰呀!!!!!!!

青少年犯罪的殘暴化~這是台灣很快就會面臨的問題~

想到到時候又會出現該死的人權團體就讓我一肚子火.........

犯罪者也有人權?!!!去吃屎吧!!!!!!!!!!!!!!

從前看到有個人權團體的會長還是什麼鳥的被問了個問題~

如果被性侵的是您的女兒~您仍會為犯人辨護嗎?

該鳥回答:當然會!!!!!

我從此不再相信由人權團體口中講出來的人權~

侵害他人人權之人.沒資格談人權!!!!!!!!!!!!!!!!!!!!!!!!!!!!!!!!!!!!!!!!!!!!!!!!!!!!!!!!!!!

我實在很希望我上面說的那句話能加到憲法及刑法中~

死刑絕對不能廢除~強暴犯只要第二次犯案一律閹刑~

已經有一次機會改過了喔~如果我將來從政一定要推動這樣的法律~

日本是我們很好的先前卒~我們要多以日本為借鏡~

看到日本現在的黑暗~真的很擔心台灣的未來會不會也變成這樣~

日本的大逃殺及被譽為大逃殺前傳的肅清之門~

就是大人在無法控制青少年殘暴化犯罪的後續手段吧~

實在是希望我不用成為那樣的大人呀~

以上就是我從Y太看世界~除非之後他還有畫真實事件~

不然我是不會再去看他的作品的了~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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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一部德國拍的電影~

因為是真實事件改編~所以勾起我的興趣~

片名叫 tls (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這部電影有趣的地方在於~

從頭到尾都是被害者的角度~

這不是老梗嗎???

的確~被害者的角度的確是常用的梗~

但對這部電影來說這是必要的~

為啥呢?因為共死了4個人~

犯人是4.5個10~15歲的少年~

而少年們說他們只是在 {玩}

沒錯~

從被害者的角度來看~兇手的確一直在玩弄他們~

老實說原本一直以為兇手是性喜虐待的心理變態~

看到是一群少年時我不禁打了冷顫~


我們只是在玩而已呀~


所以這部電影非得從頭到尾都用被害者的視點來進行~

好玩嗎?

站在被害者的角度你覺得好玩嗎???

最年輕的少年說:他們都不跟我們玩~

如果是你~你想跟他們玩嗎???


回頭看看台灣最近的狀況~

大學生不知道打外勞是犯法的~放屁!

結果Ptt有人挖出中學生也有人打~並且在blog上炫耀~

好玩嗎?

想必是非常好玩吧~~~~~

相信不久的將來台灣就會出現青少年連續殺人事件~

然後跟日本一樣~

兇手關幾年就出來了~

這樣的事實讓我不禁覺得BR法真的有存在的必要~

不過是將有前科.無法管教的丟到島上去玩遊戲~

想必他們一定會玩得很高興吧~

回到電影~

就我自己的論調~

這應該就算是宮部美幸老師所說的{單純的惡意}吧~

因為單純覺得好玩~所以把你殺了~在殺你之前盡情玩弄你~再把你殺了~

因為好玩呀~法律還會保護我呢~

會有甚麼嚴重的刑罰嗎?

想太多~至少台灣的刑法從來就不是在保護被害人!!!!!

哪個不是在保護加害人呀?

資訊再繼續發達下去~

獵奇都不再獵奇了~

笑著玩弄.肢解受害者的事件越來越多件被世人知道~

那就變家常便飯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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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唄~

這幾天的新聞~

性愛自拍PO上網炫耀~

自願的也就算了~

搞到後來那女的似乎是被硬上的?!

到底是不是強暴我不知道~

也有可能是因為父母在旁邊不得不說是強暴~

就算不是強暴~

那也不過是這次的事件~

下次呢?

你真以為這是個案哦?真是天真可愛呢~

去玩{夢見之藥}你就知道現實是如何啦~

那只是遊戲?

我承認是遊戲的部分只有像綾這樣美好的妹妹而已!!!

校園霸凌會玩的把戲在走白木的劇情時是非常忠實的呈現出來~

校園霸凌造成啥結果?

不是有一位女學生當著全班的面跳樓自殺了?

很遺憾她就這樣死了~

我多希望她能玩過夢見之藥~

如果看了劇情仍決意要自殺~

那我就不會覺得你的死是可惜的~

再來說一件~

垃圾家長養出來的垃圾孩子真實案例~

台中縣一名國二男學生暗戀同校國三學姊,

上月初晚上約學姊到住處附近的幼稚園聊天,竟趁暗夜無人之際,
將學姊強壓在溜滑梯上性侵,

被害女學生事後向同學哭訴,男學生還拿著掃把到學姊班上,質問她為何說出去;台中縣警局少年隊日前約談男學生,男學生仍無悔意,


表示:「我就是很想上她!」


訊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少年法庭。

學校知情後,通知雙方家長並報案,當時女學生仍不敢說出實情,

隔天就離家出走,四天後才被少年隊尋獲。

令警方訝異的是,男學生過去也曾對其他女學生毛手毛腳,他的父親接獲校方通知,


不但沒有責怪兒子,

還到校警告其他同學:「最好離我兒子遠一點!」


警方說,「都是父親的縱容和放任才會造成這種結果。」
陳世河 報導


不錯唄~有這樣的雜碎家長~教出這樣人渣的兒子~

非常合理唄~

全殺了不是更好?

就像約翰說的~

這世界不需要這些人~

台灣的進步比我想像中的快多了~

就讓校園霸凌繼續唄~

之後應該就會有貴族學校男學生開高級車路上擄人強姦~

貴族學校女學生經營集體援交(這我倒不反對~畢竟是雙方皆獲利)

真是美好的未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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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竟然也已經有了........只是不是貴族學校的........

台北縣新莊警方今天破獲橫行台北縣、桃園縣,專門尾隨婦女押人逼問金融卡密碼,再盜領提款,甚至性侵被害人的青少年強盜集團,逮捕8名嫌犯,年紀最小的只有13歲,且參與性侵一名被害婦人。

警方說,涉案8名嫌犯是錡秉豐(24歲)、歐益宗(18歲)、莊邵民(19歲)、張添麟(18歲)、錡秉豐女友詹姿珊(21歲),及王姓(17歲)、葉姓(15歲)、劉姓(13歲)少年。

警方調查,以錡秉豐為首的強盜集團,每次犯案至少5人,共乘懸掛贓牌的轎車,鎖定到提款機提款離開的獨行女子,侵入被害人住處,強押被害人上車,毆打逼問密碼,再盜領存款。

4月14日,歐益宗等三名嫌犯強押一名外籍婦人,被害人下跪求對方放過她,歐等人不為所動,摀住她的嘴巴,押上轎車,先搶走對方手機、皮包,再逼問密碼後,載到桃園縣龜山鄉一家超商提款,再將被害人押到中壢市一家賓館,由歐益宗、莊邵民、錡秉豐和劉姓13歲少年輪流性侵被害人,又拿被害人的身分證申辦手機。

被害婦人驚嚇過度,身心嚴重受創,事後每天晚上無法入睡,也不敢去上班

by 聯合晚報

不要以為自己長得很安全~

每個人的價值觀是不一樣的~

不然就不會有吃屎喝尿就能高潮的人了~

小心點唄~

乾脆再來一個~

接下來就是單純覺得好玩將人強姦玩弄後再予以殺害~

我是說未成年人~

這對成年人是很正常的事唄~

該這麼說嗎?理想的世界近了~

捨棄一切道德的枷鎖吧~他媽的王八蛋~

去死吧!!!(中二發言自重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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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雜碎家長~

2008/05/07 16:31 蘋果搶先報

新竹市劉姓國一女生(13歲)前天向家長哭訴,遭數名同班男同學多次在下課時間,於教室後方佈告欄、走廊等處,以手強摸胸部、下體,家長今前往學校要求給交待,但校方卻表示只是學生在玩而已,讓家長很不滿,告上警局。

被害女學生和3名被控男學生下午由家長陪同到警局作筆錄,男學生家長竟還嗆聲:


「也許你女兒不是處女!」、「這罪又沒什麼!」


劉姓女學生母親聽了痛罵:「難道要等被集體強暴,才叫有事嗎?」

真是好父親!閹了吧!!!

的確如此呀~被集體強暴才有話題性呀~

人本難道要睜眼說瞎話?

都是學校沒教好!!!

吃屎吧~因為付錢給你們的都是家長~

所以你們都自動無視家長的錯誤~

你們不過是拿錢辦事的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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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是怎樣?

校園霸凌正夯???

新聞我就懶的貼了~

只能說~

要不是因為現在科技發達~

有人會把圍毆.霸凌過程PO上網炫耀~


還不知道大人們何時才會承認有這樣的事存在~


而且只是承認哦~

可沒有面對問題呀~

真的是跟著日本的腳步走耶~

{我最厲害}這本書裡寫的好~

現在年輕人(國小國中高中)的心態~

如同書名一般

啥都不會~卻自認天下第一~

這算是負面的中二現象唄XD

我忘記在宮部美幸老師的某作品中也有提到類似的劇情

坐著計程車的一堆年輕男女一副我最大的樣子~

被計程車司機搓破後勃然大怒~開始追殺司機~

司機說:你們還不就是靠父母養什麼都不能自己來的小鬼!!!

類似這樣的話啦~實際我忘了是講什麼~

當如泡沫般的肥大自尊心被輕輕一戳~

認知道了其實自己什麼都不是~

就開始暴怒~宰了戳破我自尊心的人!!!

恩~有點離題~

同一本書中也有提到~

日本那邊有人面對如此多的校園霸凌事件~

提出對現代小孩的看法


{現在的孩子不知道痛}


恩~

有道理~

正因為不知道痛

所以拿椅子砸同學不會難過~

把同學從樓梯上往下推也不會難過~

撕爛同學的課本也不會難過~

把同學的衣服藏起來也不會難過~

在同學的桌上擺祭拜死人的花也不會難過~

把同學的座位丟到教室外面也不會難過~

那孩子們在做這些事的時候是什麼心態???

.........
.........
.........高興吧

為什麼高興???


因為孩子們完全知道這樣做被霸凌的孩子會痛!!!


就是因為知道這樣會痛!

所以對著自己看不爽的人做這樣的事會很爽!!!

他媽的爽!!!

懂了嗎?大人們~

別用這種似是而非的鳥理由逃避現實!!!!!

你們的孩子就是能夠笑著把他人推下樓!!!

笑著把他人打到住院最後死亡!!!

為了1500元殺了他人!!!

沒什麼理由~因為這樣做很爽!!!!!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16/17/1hxzt.html

兒福聯盟表示,所謂霸凌(Bully),指的就是一個學生長時間、重複地被一個或多個學生欺負、騷擾,或被鎖定成為出氣筒。霸凌事件中通常包含三個對象,這些對象其實相當類似哆啦A夢卡通,其中霸凌者就是胖虎那類人、受凌者就是類似大雄的可憐人,此外也一定會有小夫這類型的旁觀者,這些旁觀者與霸凌者一樣可怕,因為他們愛看熱鬧,會鼓勵、協助霸凌兒童進行傷害性行為。

這記者很不錯~例子舉的超好!

同伴讓我看時我整個就笑翻了~

文章中有提及國小最常出現的~


我叫大家不要理你!!!


聽起來很好笑唄~

這就是最慘烈的欺負了......

當你發現領導班上的孩子王(功課說不定還很好)對你這麼說後~

隔天你到學校發現你的座位被移到教室的角落~

你跟你的朋友道早安卻沒人理你~

上課時老師叫你把座位移回來~

你四周的同學開始竊竊私語~

好臭哦....

真是討厭的味道......

真噁心.......

上課分組沒人想跟你一組~你是老師決定插到某組去的~

而那一組知道後還不斷抱怨~也不跟你討論~

把事情都丟給你~一旦做不完就被連番責備~

老師發現不對勁~把你找來聊一聊~

1:跟老師坦白

老師皺起眉頭~發現案子並不單純..啊不對!

便在上課時呼籲大家要和樂相處~

然後隔天你的座位裡發現了沾滿大便的抹布~

擺在抽屜的書被畫的亂七八糟~

於是你開始翹課~轉學~

2:不跟老師坦白(啊原來這是分歧點XD)

同上


那分個屁呀おい!!!

這只是告訴你老師是沒什麼用的~

有好的老師~現在的學生就會把處罰過程錄下來PO上網~

該死的人本就會出來把老師搞死~

體罰不應該?你屁!!!

至少在高中之前體罰都有其必要!!!

離題了~

問題一:有可能全班同學連你的好友都這樣對你嗎?不會吧~

如果那孩子王跟胖虎一樣會扁人~而且你打不贏他~

答案是肯定的~謝謝

問題二:會發展成這種局面~被欺負的同學本身也有責任吧?

我不否認有這種情況

像我在國中時就在班上看本班最強拖著別班的人都班上打~

我把桌椅移到不會受影響的地方看他打XD

反正被打的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就只有這種情況~

就如同不良少年尬車~械鬥~

有人掛了我會很高興~

世界上的垃圾又少了一個~


但是!!!


如果受欺負的人根本什麼都沒做~

單純是看起來不起眼.好欺負的樣子~

甚至是我就是看你不爽!

被欺負的那一方是有什麼責任呀?

啊這邊夢見之藥提過了.....

所以呀~

你除了轉學逃跑之外~

沒有其他方法了嗎???

悪の教科書 敎得好~


以暴制暴~


把欺負你的那個頭頭幹掉~

打不贏他?

除非你連腦袋都比他差~

不然是不會用武器哦?

當然啦~這樣你的人生也大概毀了~

是嗎???

台灣的法律對犯罪者是很好的~

而且你又未成年~

試著構成正當防衛的狀況你就可以毫無忌憚的宰了他~

可惜的是網路新聞中的反擊性霸凌~

是指被欺負者會去欺負比他更弱的~

恩~大部分都是這樣啦~沒膽子去試著幹掉欺負自己的傢伙~

這樣惡性循環終究是不好的~

所以還是鼓起勇氣~花點腦力~試著處理掉欺負你的傢伙吧~


問題三:你的文章根本是在鼓勵犯罪吧!

犯啥罪?

我是在敎被欺負的人如何讓自己脫離欺負自己的惡魔的魔掌耶~

冤冤相報何時了?

也就是說你被打活該~我打你應該?

如果是連轉學都有問題的孩子~你要他怎麼在學校待下去?!


死給你看.....


消極性的報復~可惜對欺負者而言是一點鳥用都沒有的~

罪惡感?那是啥可以吃嗎?

我有錯?我哪裡會錯?!我最厲害!!!!!


唉~我真是累了才熬夜打這種鳥文.......

你可以把欺負者換成女生看看~

最後其中一個結局會是~

被欺負者遭欺負者的男友強暴.輪姦~

過程被PO上網炫耀~

被欺負者崩潰or自殺~

欺負者男友表示非常後悔~(後悔竟然被抓到了)

人本跳出來為欺負者男友說話~

他還年輕~還有未來~請判他緩刑!!!

法官看其悔意十足!緩刑確定!!!

真是不錯的結局唄XD

現實真是殘酷呀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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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tt看到的文章~原文:

http://www.fashionguide.com.tw/forum/07/MsgL.asp?BoardNum=3&LinkTo=TopicL&TopicNum=471539&AbsoluteMsg=1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凶殺案.
當時23歲的本村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
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的蹤影.
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先生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蹤跡.
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櫃子裡面,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
本村洋先生馬上報警.警察抵達之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
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屍體.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根據犯人的供述,
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
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目的只有一個---強姦被害人.
少年將本村彌生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
少年於是動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
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綑綁,
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預防被害人"萬一"又甦醒),
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屍姦.
當時11的月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
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
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而壞了他的好事,
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
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雖然加害的少年當時未滿二十歲,可是所犯的案情殘忍重大,
山口縣的少年法庭決議將全案移交山口地檢署審理.第一次開審議庭時,
本村洋先生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卻被法官阻止.
法官的考量是,

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家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緒.

是的,妳沒有看錯.當時主審的法官確實是這麼說的.
因為,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者的心理情緒.
開庭時,犯人福田孝行穿著拖鞋進入法庭,辯護律師推推他的手示意,
福田這才對著被害人家屬的方向鞠躬,
說了一句: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

這句對不起,成為之後法官認定犯人"已經有悔改意思"的參考.

殺了兩個人,只要事後表現出"我很抱歉"的樣子,就代表有悔改,
然後就可以得到寬恕
被告福田孝行因法律保障,國家有義務提供辯護律師,費用由國家全數支出
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這次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並非由國家提供,
而是民間的律師團體自願出任。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
被告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由原來的兩人增加為二十一人,
規模之大,堪稱世紀辯護律師團。

這些辯護團律師成員們正是所謂的人權擁護者,
以廢除死刑為最大使命及任務。至此,本來是一場單純的凶殺案審判,
卻被這群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權派律師們當成表演舞台,
開始他們一幕幕卑劣可恥的表演活動。

(上面這段不知是不是偏見~)

第一二審時,被告福田對於犯行的經過以及對受害人的殺意完全沒有否認也沒有爭論的地方.可是到了最高法院開庭公審,
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從原本的兩人改成二十一位辯護律師團之後,
突然全盤否定之前的供述.辯護團的主任律師---安田好弘指出,
在他接見被告時,
被告向他宣稱當時他對受害人本村彌生以及本村夕夏並無殺意.
之所以沒有在一二審的時候提出,是因為被告當時的主張並沒有被採納.

世紀辯護團提出以下的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

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

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

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姦的行為,

世紀辯護團的律師是這樣辯解的----因為被告福田認為,

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

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

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

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

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這百分之百不是偏見!幹...這是人類講出來的話嗎........)


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對於自己犯下強姦殺人罪,被告福田孝行寫著:

「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 這樣也有罪嗎?」

寫給友人的信件當中,充滿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他寫著:

「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世紀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被告並非故意強姦殺人而是傷害致死.
檢察官那方因為想讓被告被處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形象.
還好,檢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給友人的信件做為證據.
對照一審跟二審法官認為,
被告未來仍然有無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經有悔改之意的說詞,
福田被告差出信件的內容,無疑是一大諷刺.


最後判了死刑~

我只截了我覺得比較重要的地方~

我不得不再說一次

這真的是人類會說出來的話?????

勒死人-姦屍-重摔勒死嬰兒

可以用

{被告因為渴望母愛,

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

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

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姦的行為,

世紀辯護團的律師是這樣辯解的----因為被告福田認為,

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

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

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

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

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幹你X的!!!!!!!!!!!!!!!!!!!!!!!!!!!!!!!!!!!!!

人權團體跟廢死聯盟........

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詛咒你們........

會有這篇文的出現似乎是因為前陣子國中生被姦殺的案例~

犯人同樣毫無悔意~

哈哈~


咱台灣多久沒法官判死刑了?

咱台灣多久沒執行死刑了???


甚至連下毒~讓社會恐慌~1死3傷的犯人~

就因為有加註危險警示標語就免除死刑~

我們的法官真是太偉大了~~~~~~~

換句話說~

以後只要到處埋藏炸彈~

在門口擺上標語~


內有炸彈~請勿靠近~


等炸死了幾個人之後~也不用擔心會被判死刑哦~

因為法官不想也不敢判死刑~

吃素的法務部長也不敢簽單子~

台灣真他媽的太美好了!!!!!

日本縱然病態~

但終究還是判那人權團體所擁護的殺人姦屍犯死刑!!!

台灣呢?

哈哈

死刑不人道?

會講出這些話的你們才沒資格當人!!!

犯人有未來?

感謝你們人權團體~

幫助加害人殺了更多人~強姦了更多人~

然後關幾年在出來繼續強姦殺人~

幹~這對加害人真是他媽的美好未來~

幹~你們怎麼不快去死一死呀???

幹.....

當初剛看到那段話我眼淚都快飆出來了....

為什麼怎麼講得出這種話........

為什麼講出這些話的東西跟我一樣是人.......

唉....ptt的文章~後面回文有討論死刑的存廢問題~

有趣的是完全廢除死刑的國家~

犯罪率幾乎都高到爆~

這就是你們這些他媽的人權團體所謂的理想國是唄?

你們真的趕快去死一死~對台灣的未來比較有幫助啦!!!

反面教材有日本的就夠了~不需要你們的存在!!!

不然就移民到巴拿馬或哥倫比亞去~

那就是你們的理想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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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因為青少年看情侶不爽就打死對方的事件~

讓許多人開始在想~


我們的孩子怎麼了???


為什麼孩子會變成這樣?

看了日本的狀況~

就當我沒口德~這次的事件只有男方被打死算是不錯了!

因為女方沒被強暴~也沒被殺害~

要我講難聽點~

過不久這種事就會常發生~

也許已經發生了~新聞沒報罷了~

如果今天被打死的不是碩士~

如果今天是流浪漢被一群未成年青少年打死呢?

大家會覺得怎樣嗎?

劉兆玄~馬英九會講話嗎?

這案子會破嗎?笑話當然不會~

有趣的是~

青少年們都是在被抓了之後就有了悔意~

被抓之前還會跟朋友炫耀呢~

孩子小不懂事~年少輕狂嘛~

不過就不小心打死了一個人~

有必要就這樣斷送他們的美好未來嗎~?

(青少年們掩面啜泣說自己錯了~)

法官:好!你們很有悔意~就讓你們緩刑就好~

被害人家屬:.......司法不公!!!社會沒公道!!!

你們要學著放下~這樣冤冤相報何時了~

何況他們都還年輕~你想想這樣斷送5個年輕人的未來好嗎?

被害人家屬:你是什麼東西?!

你好~我是人權團體~

被害人家屬:為什麼要幫他們辯護?!不幫我們辯護?!!!

死人又沒有人權~你要我幫誰辯護呀~

以上是本篇作者對這個犯罪者天堂的國度所做的小小控訴~


台灣~你是犯罪者的天堂~


來點題外話

隨機性侵犯說自己犯了30幾件案子~不差妳這一件~繼續幹~

3月份被判無期徒刑~到了6月份還能在外到處搶劫~

這個國家的法律是怎麼了?

檢察官跟法官的腦袋是都裝屎哦???

警察哦?

在Ptt看到的簽名檔講的超妙~

警察學弟:學長學長~前面有飆仔砍人!!!

警察學長:哦~

警察學弟:學長學長~前面有女生被押到車上!!!

警察學長:哦~

警察學弟:學長學長~前面有機車紅燈右轉!!!

警察學長:幹!還不攔下來?!沒王法了是不是!!!


大家都被這簽名檔逗笑了~

仔細想想這是很可悲的事~

為什麼搶個劫~強個姦~砍個人~越來越沒什麼大不了的???

因為有法官會輕判~有警察會吃案~

有人權團體跟議員會幫你跟受害者嗆聲~

靠腰~那不犯個罪豈不是虧本了???

於是!

躺在床上尚未睡著的本篇作者想到了~

日本的死刑是絞刑~

台灣可以這樣做~

法官:你姦殺了5名女性!就判你5個死刑!!!

將犯人送上絞刑台前~身上裝置生命觀察系統~

好~上吊!!!

犯人掙扎~掙扎~再掙扎!

一旁的護士:醫生他快掛了~

醫生:好~把他放下來急救!!!

急救完成~丟回牢房~

三天後

警衛:來唄~第二次死刑的時間到了~


這樣如何?

我覺得還不錯~

比起凌遲處死我覺得這樣仁慈多了~

這樣也可以杜絕殺一人不如殺100人的思想~

啊就我身為男性而言~

這樣可以杜絕強姦一人不如強姦100人的思想~

恩~這句比較能讓我共鳴~

回到青少年犯罪的部份~

昨天看了報紙~

果然

果然這種文章出來了~


暴力電玩敎壞孩子~


還是教職人員投的稿呢~

我知道你們老師也很無奈~就現今的教育環境而言~

但你他媽的扯到電玩~不是明擺著要推卸責任?

不要以為學新聞媒體在標題後面加個問號就沒事了~

丟臉呀你!!!

有時間投稿~看到孩子們在講這些事時你又幹了什麼?

不如好好想想為啥你們的規勸小孩子都聽不進去?!

再來是政府要花12億做品德教育?

幹!

錢不是這樣浪費的好嗎?!!

先去教育一下那些腐敗的家長吧!!!

把老師搞的毫無尊嚴.不得不放棄孩子的未來以保全自己的飯碗!!!

還不就是一堆垃圾家長跟人本弄出來的~

小時候老師家庭訪問~

我老媽對老師說:他在學校不乖,就打!

現在咧?


幹你X的敢打我孩子我讓你吃西北風去!!!


愛的教育?

先把你們這些家長腦殘的溺愛改改吧!!!

通常都是家長先把責任推給ACG~

沒想到竟然先看到教職人員先把責任給推出去了???

現在好了~

家長老師一起把責任推給ACG~

你們都沒錯~都是萬惡的ACG害的你們生的孩子.你們敎的孩子

偷竊.強盜.強姦.殺人~

有可能嗎?

全都是ACG的錯~

幹!

現實不是這樣逃避的好嗎?!!

很多人天真的相信~青少年打死人後有悔意~

我也很希望他們有悔意~

只是看到太多例子~犯人只會在法官前表演懺悔~

你覺得青少年不會演戲?

你覺得你的孩子不會演戲?

前陣子看了一本書:教室裡的惡魔

校園霸凌~

除了受害者~全班都是加害者~

裡面的例子都蠻不錯的~

你可以從中發現孩子有多麼的聰明~

多麼地會玩弄人~

我實在很害怕以後會不會有這種案例

一群青少年輪姦少女~

少女事後開始復仇~

少年們一個一個被殺~

其中一個少年跟長者求救~

驚恐著說:


我不過是拿球棒從她背後打下去然後強姦她而已~為什麼她要殺我們?!


身為長者的你~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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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

今天看報紙~聯合報還不錯~

我們可以發現~

老師知道當人本變王道~孩子就被寵壞~

老師也知道~問孩子有啥問題之前~先問問家長出了啥問題~

小孩也知道~家長有問題~

就是家長不知道問題出在自己身上~

還不斷地跟人本互相利用摧毀台灣的教育~

我是沒差~這樣台灣本土的競爭者變少我還樂的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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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我還會更新這篇....

剛好是這兩天酒醉在馬路上亂晃

最後被輾死的新聞勾起我的注意~

其實我對這新聞跟對飆車的想法沒啥兩樣~

不過新聞下的標題讓我有點錯愕......

81部車冷漠而造成他最後被輾斃的悲劇~

讓我想起共犯結構~

雖然仔細想想並不合理

但是邏輯上我覺得說得通~


反正有人會去報警~


不差我一個!

這是一小部份~真的只是一小部分~

因為大部分都是~

靠~要是去幫忙或是報警~

家屬又會說我是加害人!!!

咦???

為什麼幫忙報警也會這樣?

家屬的說詞是:如果人不是你撞的你幹嘛報警!!!

好笑吧~這社會變的快跟日本一樣病態了~

哦不~還是說這就是越先進國家才會出現的狀況呢XD

這就引發不同的論戰~

雖然論點都一樣~永遠不會有結論

1:當然要幫!

說到最後就變成在詛咒對手

就不要你以後也被車撞卻沒人理你!!!

像這樣放大絕~我覺得就輸了至少一半~

2:最多打電話幫忙叫救護車或警察

可惜的是同上面家屬講法~

現在連電話都不想打了~

反正絕對不要過去幫忙就是了!!!

現在的人太黑心!!!雖然不是所有人~

就看你心情爽不爽幫囉

我不想講有沒有 良心 是因為

現在太多被害人與其家屬都沒良心!!!

出了事只想找人要錢!!!!!

剛好你來扶我起來~

啊厚啦!就是你這王八蛋撞我的!!!

這裡很沒口德的說一下

我聽過的案例~

會這樣做的幾乎都是阿婆跟女人~

你說我偏見~

會這樣做的男人~

我聽過的全都是預謀的!!!

這樣你覺得如何???

哈哈哈

超公平的吧~

預謀的是惡劣

偶發的是卑劣!!!而且毀壞他人的良心!!!!!

這麼比喻好了

預謀犯案的結果就是你的心臟被一槍打爆~

因為幫助他人卻被污陷的~

就是你的心臟不斷地被你原本要幫助的人一刀一刀地刺!!!!!

在新聞看到的人的心臟被一刀一刀地削~

良心???那什麼東西?????

早就已經沒有的東西請去博物館找好嗎~

發洩完畢~

到另一個主題~

少年少女的性行為~

看來我之前說的都錯了~

他們其實都蠻懂性行為的XDD

從我在公車上捷運上火車上都能聽到國高中職女生~

用著彷彿怕有人聽不到她們講話的音量~

大~聲地述說她們的性事~


我不是處女我很屌!!!

我嘿咻過了所以我比你們這些處女都成熟!!!

我是大人了~~~


這是結論~

好笑的結論~

卻是鐵一般的事實耶......

大人們呀~目光別移開~

你們應該還在談純純戀愛的少年少女們~

已經在快樂嘿咻~四處炫耀~還因此當上大哥大姊頭了耶!

你們應該高興吧~

援交的美好時代已經到來了~

真是令人高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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